副院长 刘 锋
负责清远校区、保卫、国家安全、维稳、后勤、基建、财务等工作。分管基建后勤管理处、清远校区管理委员会、清远校区党工委、党委武装部、保卫处(合署)、后勤党总支、后勤服务中心、财务处、教育发展基金会。
挂钩联系基层党组织:清远校区党工委、计算机学院党委、公共管理学院党委、工商管理学院党委、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党总支、会计学院党委。
挂钩联系二级教学单位:清远校区、公共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