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清远校区主要道路、楼舍、场馆名称征集活动的公告

首页 > 广金公告 > 正文

目前,我校清远校区即将启用,为进一步丰富校园人文内涵,规范清远校区主要道路、楼舍、场馆名称,提升校园文化影响力,结合清远校区实际情况,现我校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广大校友,开展清远校区主要道路、楼舍、场馆的名称征集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名原则

1.名称需格调高雅、寓意深刻,需着眼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合并体现我校办学历史、办学理念、办学特色等内涵,具有激励作用和教育意义。

2.命名应结合校园规划布局、建筑特色和使用功能,体现系统性和整体性。

3.名称优美平实,文辞简练,以2-4字为宜,清晰易懂,琅琅上口,以便于传播使用,避免出现生僻字。

二、征名对象

结合清远校区建设规划的实际,本次纳入名称征集的主要对象为清远校区主要道路、楼舍、场馆。包括:

1.道路:路1-12。

2.楼舍:A01行政楼、A02会堂、B01-02教学楼、B03-06实验楼、C01-19宿舍楼、C20教工宿舍、C21专家公寓、D06-07食堂、E01国际学术交流中心、E02-03产业园。

3.场馆:D01体育馆、D03体育场、D05体育场、D02图书馆、广场1-2、湖。

可对其中一条道路、一栋楼舍、一座场馆命名,也可根据系统性,创作部分或整体命名方案。

三、征名要求

1.作品内容符合命名原则,每个命名需提供文字说明。

2.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动员,鼓励以部门或团队形式参与,但需要提供团队负责人姓名和成员名单。

3.作品征集截止至2021年6月2日。

4.作品请发至邮箱xcb@gduf.edu.cn,邮件统一名称为“清远校区命名+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

5.联系方式:郑老师37218863

6.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取得学校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将本次获奖作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学校自收到获奖作品时起即享有获奖作品的全部著作财产权以及作品的发表权,同时拥有对获奖作品的播映及改编权等。

四、活动奖励

经评审,对最终采用方案的作者颁发纪念证书,以资奖励。

附件:

1.清远校区建设简图

2.清远校区建设规划详图

3.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主要道路、楼舍、场馆名称征集表

党委宣传部

2021年5月19日

[供稿:党委宣传部]  [编辑:郑州]

[阅读:人次]

[最后更新:2021-05-20 10:13]

校址:广州市天河区迎福路527号 | 邮编:510521 | 维护:广东金融学院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1127号      粤ICP备050088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