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8日,由广东金融学院与广州仲裁委员会、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广州市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共同主办的第十三届南方金融法治论坛在广州东方宾馆隆重举行。同时举行的还有粤港澳大湾区(广州)证券期货仲裁中心成立大会、广东省及广州市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2026年年会。本届论坛以“‘十五五’时期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创新的法治保障”为主题,吸引了来自省内外高等院校、司法机关、仲裁机构、金融监管部门、行业协会、金融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金融法学理论与实务专家学者以及实务工作者两百余人参加。

(论坛现场)
开幕式由广州仲裁委员会副主任李敏慎主持。广州市司法局一级调研员赖志刚,广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广州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张秋华,广东金融学院党委副书记刘春阳,广东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金艳先后致辞。
刘春阳副书记在致辞中指出,这是一次恰逢其时、意义深远的盛会,与会代表齐聚一堂,既围绕“‘十五五’时期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创新的法治保障”这一主题展开深入的学术研讨和实践对话,又见证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时刻——粤港澳大湾区(广州)证券期货仲裁中心正式成立。他认为,南方金融法治论坛始终聚焦金融法治前沿问题,已经成功举办了十二届;本届论坛的议题,既回应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新修订后带来的制度红利,也紧扣了当前金融风险防范化解的现实需求。他强调,作为论坛的发起单位和主办方之一,广东金融学院始终秉持“金融为根、育人为本、应用为先、创新为范”的办学理念,依托广东金融学院中国南方金融法治研究院等平台,长期深耕金融法治研究;未来,广东金融学院将继续加强与法学会、司法机关、仲裁机构、金融监管部门及金融机构的协同合作,努力为大湾区金融法治建设贡献更多的“广金智慧”和“广金力量”。
广东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金艳首先在致辞中高度肯定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的工作。她认为,近年来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团结带领广大金融法学法律工作者,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聚焦金融改革发展面临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在推动金融立法、服务金融审判、创新金融仲裁、培养专业人才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为广东金融业稳健运行、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互联互通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和法治保障。然后,她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把牢方向、服务大局,在强化政治引领中彰显责任担当;二是聚焦问题、深耕实践,在坚持守正创新中贡献智慧力量;三是加强协作、汇聚合力,在深化联动融合中提升治理效能。最后,她指出,南方金融法治论坛走过了十三个春秋,已成为华南地区较有影响力的金融法治学术交流平台。同时,她特别提到,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袁古洁同志在省法学会第九届理事会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支持研究会跨地域跨学科联动举办‘南方金融法治论坛’”。
出席本届论坛的领导与嘉宾还见证了粤港澳大湾区(广州)证券期货仲裁中心的成立。刘春阳副书记与广州仲裁委员会主任王天喜以及各位致辞嘉宾上台按下启动柱。

主旨演讲环节由广州市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院长,广州市法学会副会长张跃国主持。中国资本市场奠基人之一、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证监会原副主席、美国杜克大学校董高西庆围绕“资本市场纠纷仲裁中几个值得关注的问题”作主旨演讲。
高西庆教授回顾了中国商事仲裁从萌芽到蓬勃发展的历程,明确仲裁是证券期货领域的核心纠纷解决机制。他系统反思了当前证券期货仲裁实践中的深层矛盾与制度张力,重点剖析了六大核心议题:一是正确认知投资者保护边界,须区分普通投资者与机构投资者、中介机构、高净值个人的权利能力与注意义务;二是厘清虚假陈述认定标准,回归常识与举证责任基本逻辑,反对将“举证责任倒置”泛化为常规;三是明确私募交易合同与公开市场证券法适用的界限,警惕错误适用证券法框架;四是探索集体仲裁的可行性路径,提出可借鉴H股认购券预设仲裁条款等本土化创新方案;五是审慎评估“先行赔付”机制的法理基础与市场逻辑;六是科学界定中介机构勤勉尽责标准,防止责任泛化导致市场失灵,在注册制改革背景下平衡监管强度与市场活力。高教授的演讲视野宏阔、见解深刻,引发与会代表的热烈反响与深入思考。

(中国证监会原副主席高西庆教授作主旨演讲)
论坛还设置了专题研讨环节,分两个单元,分别以“证券期货仲裁规则的制定与创新”和“‘十五五’时期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完善”为研讨议题。
专题研讨第一单元由我校法学院教授、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会长张长龙主持。广州仲裁委员会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在站博士后贾怀愉首先就《广仲证券期货仲裁规则(征求意见稿)》的起草作出说明。随后,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原二级巡视员刘杰深入检视仲裁推广面临的市场认知不足、合同与侵权纠纷交织等现实症结并提出针对性对策。广东证券期货业协会秘书长陈庆充分肯定征求意见稿在拓展仲裁协议适用范围、设立合并仲裁与示范裁决双轨机制、深化与专业调解衔接等方面的制度创新。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珠海国际仲裁院原副院长吴学艇则呼吁明确仲裁协议效力扩张、回归我国代表人诉讼逻辑以夯实证券期货专业化仲裁制度根基。

(专题研讨第一单元现场)
专题研讨第二单元由暨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广州市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郭鹏主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管办副主任、三级高级法官许琛探讨了金融纠纷市场化调解路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学术顾问委员会委员欧阳振远提出构建调解-仲裁-合规全链条解纷体系;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霍伟从仲裁员及代理律师视角,深入探讨投融资仲裁的价值取向与制度创新,提出“Arbitration Plus”模式;我校法学院副教授王萍作题为《粤港澳大湾区跨境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与执行保障》的发言。

(专题研讨第二单元现场)
闭幕式由我校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潘星容主持。本届论坛共收到130余篇论文,经评审,评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0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科研部副部长、法学院教授,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古小东宣读优秀论文获奖名单。张长龙教授和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教授、广州市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唐犀为获奖论文作者颁奖。唐犀教授还全面总结了本届论坛的举办情况及成果。
本届论坛主题站位高、研讨内容实、成果质量优,聚焦“十五五”时期粤港澳大湾区“一国两制三法域”下金融纠纷解决难题,并突出了仲裁在证券期货纠纷解决中的优势,取得了一系列丰硕成果。论坛的圆满举办,不仅展示了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法治研究的最新成果,也进一步提升了我校在金融法治研究领域的学术话语权和社会影响力。我校作为论坛主办方和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秘书处单位,将继续发挥金融法学科研究优势,为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法治建设提供更多的智力支持。
